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210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依患处面积大小,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每日三至四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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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瘙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一般不影响使用;极个别病人有头昏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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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破损部位。2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3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4本品不推荐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