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基克 | 力美松 |
生产厂家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50mg | 0.1克×12片 |
剂型 | 凝胶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国药准字H20010734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片~1片),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2片),日服二次。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吡罗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 有出血性疾病、消化道疾病、接受抗炎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患者的患者应慎用。 3 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如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 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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