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基克 | 立舒 |
生产厂家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规格 | 10g:50mg | 20g:0.2g |
剂型 | 凝胶剂 | 凝胶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95 | 国药准字H10900074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化学成分 | 吡罗昔康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如使用一周,局部疼痛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