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洛尔定 | 悦康 |
生产厂家 | 艾康礼德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50mg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胶囊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2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吡罗昔康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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