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32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吡罗昔康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