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贝诺酯片 | 布洛芬片 |
生产厂家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200mg | 100m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238 | 国药准字H2102196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片。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化学成分 | 贝诺酯 | 布洛芬 |
不良反应 |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 |
禁忌症 | 1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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