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 克霉唑软膏 |
生产厂家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克 | 3% 10克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27 | 国药准字H37022304 |
用法用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 2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 |
1. 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 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克霉唑0.01克. |
不良反应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对本品组成成分和其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3使用时如发生刺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避免接触眼睛。 3. 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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