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 爱丽 |
生产厂家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Noto Plant |
规格 | 15% | 5ml:15mg(0.3%) |
剂型 | 溶液剂 | 滴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1 | 注册证号H20171192 |
用法用量 | 滴眼,1~2滴/次,3~5次/日。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0.1克,辅料为亚硫酸氢钠,山梨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 分子式:(C14H20NNaO11)n 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不良反应 | 偶见眼睛刺激和过敏反应。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禁忌症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个别患者可出现—过性眼压升高外,无其他不良反应。(2)本品使用前须先和室温平衡,使用中勿与含新洁尔灭的药物接触。眼内不能注入过量的本品。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后房手术时,禁止大量使用本品。(3)、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4)。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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