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贻晗柠 | 择思达 |
生产厂家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LILLY DEL CARIBE Inc. |
规格 | 20mg*6片 | 10mg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X20000481 | 注册证号H20110145 |
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成人每次1-2片,每日3-6次。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初始治疗:体重不足70公斤的儿童和青少年用量-开始时,盐酸托莫西汀的每日总剂量应约为0.5mg/kg,并且在3天的最低用量之后增加给药量,至每日总目标剂量,约为1.2mg/kg,可每日早晨单次服药或早晨和傍晚平均分为2次服用。剂量超过1.2mg/kg/日未显示额外的益处。对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4mg/kg或100mg,选其中较小的一个剂量。体重超过70公斤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用量-开始时,盐酸托莫西汀每日总剂量应为40mg,并且在3天的最低用量之后增加给药量,至每日总目标剂量,约为80mg,每日早晨单次服药或早晨和傍晚平均分为2次服用。在继续使用2-4周后,如仍未达到最佳疗效,每日总剂量最大可以增加到100mg,没有数据支持在更高剂量下会增加疗效。对体重超过70kg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成人,每日最大推荐总剂量为100mg。维持/长期治疗:还没有对照试验的资料提示ADHD患者应使用多长时间的盐酸托莫西汀。不过通常认为,ADHD可能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如果医生选择长期使用盐酸托莫西汀,应定期再评价长期治疗对患者的有效性。盐酸托莫西汀可与食物同服或分开服。尚未系统评价单次服药剂量超过120mg或每日总剂量超过150mg的安全性。肝功能损伤患者的剂量调节-伴肝功能不全(HI)的ADHD患者的剂量调节建议如下:中度HI患者(Child-PughClassB),初始和目标剂量应降至常规用量(对不伴HI的患者)的50%。重度HI患者(Child-PughClassC),初始和目标剂量应降至常规用量的25%(见药代动力学项下特殊人群)。与强CYP2D6抑制剂联合使用的剂量调节-服用强CYP2D6抑制剂如帕罗西汀、氟西汀、奎尼丁,且体重不足70公斤的儿童和青少年,盐酸托莫西汀的初始剂量应为0.5mg/kg/日;只有当4周后症状未见改善并且初始剂量有很好的耐受性时,才增加至通常的目标剂量1.2mg/kg/日。服用强CYP2D6抑制剂如帕罗西汀、氟西汀、奎尼丁,且体重超过70公斤的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盐酸托莫西汀的初始剂量应为40mg/日,如果4周后症状未见改善并且初始剂量有很好的耐受性,仅可增加至通常的目标剂量80mg/日。停止治疗时,不需逐渐减量。 |
化学成分 | 茶苯海明 | |
不良反应 | 1 常见有:表情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2 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 3 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在儿童和青少年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常见的不良事件(表 1)中列出的在每日二次和每日一次中均可见的不良事件。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及其他乙醇胺药物过敏者禁用。 | 1 过敏 2 盐酸托莫西汀禁用于已知对托莫西汀或对该产品的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 3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盐酸托莫西汀不应与MAOI合用,或在停用MAOI两周内使用。 同样,MAOI治疗不应在停用盐酸托莫西汀两周内开始 4 狭角性青光眼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在妊娠初期4个月内服用本药,胎儿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和腹股沟疝的发生率可能增高,与用药的关系尚有待证实。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妊娠初期不宜服用。 2 老年人服用后发生呆滞或头晕等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一般成年人高。 3 本品的镇吐效应,可给阑尾炎和药源性反应的诊断增添困难。 4 用药后可发生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宜驾驶车、船等,亦不宜从事高难度、有危险性的机器操作。 5 服药后不得饮酒,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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