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50245 |
注册证号H20080219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两茶匙(10毫升)。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两茶匙(10毫升)。 体重≤30公斤:每天一次,每次一茶匙(5毫升)。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8mg/次,2~3次/日。 |
化学成分 |
主要成份为氯雷他定。化学名称: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基[1,2-b]吡啶-11-烯)-1-哌啶羧酸乙酯。 |
每粒胶囊含有8毫克阿伐斯汀 |
不良反应 |
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氯雷他定未显示临床上明显的镇静或抗胆碱能作用,其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嗜睡、口干、体重增加、乏力、头痛和恶心的报告很罕见。 |
因服用欣民立而造成瞌睡的报导极其罕见;在临床试验里,欣民立的镇静作用并不比安慰剂大,绝大多数病人使用欣民立治疗不会发生明显的抗胆硷或镇静的副作用。偶有使用欣民立治疗引起皮疹的报告,但这与药物的关系还未确定 |
禁忌症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已知对阿伐斯汀或吡咯吡胺(tripr0lidine)过敏的病人禁服。肾脏的排泄作用是消除阿伐斯汀的主要途径,在没有关于对肾损害患者使用的研究前,欣民立不被推荐用于明显地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每分钟少于50毫升及血清肌酐量每公升多于150微克分子]。 |
注意事项 |
1 精神运动试验研究表明,本品与酒同时服用时不会产生药力相加作用; 2 抗组胺药能清除或减轻皮肤对所有变应原的阳性反应,因此在作皮试前约48小时应停止使用氯雷他定; 3 本品对心脏功能无影响,但偶有心律失常报道,有心律失常病史者应慎用; 4 对肝功能不全者,消除半衰期有所延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可按10mg/次,隔日1次服药。 5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大部分病人使用欣民立后不引起瞌睡,但因每个人对药物的治疗存在个体差异,故应明智地忠告所有从事高警觉性工作的病人,如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等,直到他们了解自己对药物的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