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070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辅料为: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