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232 |
注册证号H20130151 |
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本品为白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10mg),每日1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咪唑斯汀。化学名:2-[[[1-[(4-氟苯基)甲基]-1氢-苯并咪唑-2-基]-4-哌啶基]甲基-氨基]-4(3氢)-嘧啶酮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滞呆、思睡、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头晕、头昏,也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2少见的有:幻觉、幻想、夜间视力下降、实体视觉降低、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皮疹。3逾量的表现有呕吐、眩晕、惊厥、青紫、昏迷甚至呼吸衰竭。中毒量时可出现类似阿托品中毒样的严重谵妄,并伴有锥体外系症状,可用氯氮卓(利眠宁)和输液作对症治疗。 |
偶见:困意和乏力(通常为一过性的)、 食 欲 增 加 并 伴 有体 重 增 加。 罕见:口干、腹泻、腹痛(包括消化不良)或头痛。 极个别病例:低血压、迷走神经异常(可能引起晕厥)、焦虑、抑郁、白细胞计数降低、肝酶升高。 极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全身性皮疹、荨麻疹、瘙痒和低血压。 |
禁忌症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咪唑斯汀过敏。 2.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 3.肝功能障碍。 4.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 5.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 6.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功能主治/适应症: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不良反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思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
注意事项 |
1孕妇在妊娠初期4个月内服用本药,胎儿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和腹股沟疝的发生率可能增高,与用药的关系尚有待证实。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妊娠初期不宜服用。2老年人服用后发生滞呆或头晕等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一般成年人高。3镇吐效应,可给阑尾炎和药源性反应的诊断增添因难。4用药后可发生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宜驾驶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宜从事高难度、有危险性的机器操作。5服药后不得饮酒,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
1.不得嚼碎服用。 2.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