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17 |
注册证号H20130151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温水洗净擦干患处,用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本品为白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1片(10mg),每日1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10毫克,苯佐卡因2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樟脑50毫克。 |
咪唑斯汀。化学名:2-[[[1-[(4-氟苯基)甲基]-1氢-苯并咪唑-2-基]-4-哌啶基]甲基-氨基]-4(3氢)-嘧啶酮 |
不良反应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2大面积使用或一日应用次数过多,可见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反应。 |
偶见:困意和乏力(通常为一过性的)、 食 欲 增 加 并 伴 有体 重 增 加。 罕见:口干、腹泻、腹痛(包括消化不良)或头痛。 极个别病例:低血压、迷走神经异常(可能引起晕厥)、焦虑、抑郁、白细胞计数降低、肝酶升高。 极罕见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全身性皮疹、荨麻疹、瘙痒和低血压。 |
禁忌症 |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咪唑斯汀过敏。 2.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 3.肝功能障碍。 4.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 5.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 6.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功能主治/适应症: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不良反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思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嚼碎服用。 2.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