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苯海拉明搽剂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生产厂家 | 南通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25g*支/盒 |
剂型 | 其他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496 | 国药准字H10983202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温水洗净擦干患处,用本品适量涂擦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10毫克,苯佐卡因2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樟脑50毫克。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 |
不良反应 | 1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2大面积使用或一日应用次数过多,可见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1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避免接触眼睛。 3 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