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14 |
国药准字H31021586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化学成分 |
|
醋酸地塞米松 |
不良反应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一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病毒感染者(如疱疹、水痘)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运动员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