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醋酸氢化可的松眼膏 | 德众 |
生产厂家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5克×12袋 | |
剂型 | 膏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911 | 国药准字Z10930036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醋酸氢化可的松 | 黄芪、防风、白术(炒).辅料为甘露醇、糊精、甜菊素、枸 橼酸。 |
不良反应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
禁忌症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可恶化病变以发展成非可逆性角膜浑浊)。 | |
注意事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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