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911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醋酸氢化可的松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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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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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可恶化病变以发展成非可逆性角膜浑浊)。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