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醋酸氢化可的松眼膏 | |
生产厂家 | 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245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 | |
化学成分 | 醋酸氢化可的松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致眼压升高或青光眼、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以及白内障;过量使用可引起全身性不良反应。2长期使用可导致继发性眼部感染。 | |
禁忌症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可恶化病变以发展成非可逆性角膜浑浊)。 | |
注意事项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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