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华而灵 | 小儿复方氨酚烷胺片 |
生产厂家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25克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与愈创木酚 | 每盒12片。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88 | 国药准字H1302386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1岁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片;2~5岁,一次1片;5~12岁,一次1~2片;一日2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0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40毫克、咖啡因6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8毫克、人工牛黄4毫克。 |
不良反应 | 偶见嗜睡、胃肠不适、恶心、腹泻、头晕、多汗、失眠、心悸及一过性ALT升高;偶见皮疹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对本药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或2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禁用,如不清楚是否服用MAOI制剂请咨询医生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镇痛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2患有抑郁症、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4不得与其他含本品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6如咽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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