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华而灵 | 惠菲宁 |
生产厂家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25克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与愈创木酚 | 100ml |
剂型 | 片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88 | 国药准字H2003005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1岁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口服。成年人:一次1O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 | |
不良反应 | 偶见嗜睡、胃肠不适、恶心、腹泻、头晕、多汗、失眠、心悸及一过性ALT升高;偶见皮疹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对本药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或2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禁用,如不清楚是否服用MAOI制剂请咨询医生 | |
注意事项 | 1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镇痛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2患有抑郁症、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4不得与其他含本品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6如咽 |
1.本品每日剂量不超过4次,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4.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就医。 9.请将本品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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