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华而灵 | 顺尔宁 |
生产厂家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25克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与愈创木酚 | 4毫克/片×5片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88 | 国药准字J2007007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1岁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 2至5岁哮喘和/或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每日1次,每次一片(4mg)。(详见包装内部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 | 本品活性成分为孟鲁司特钠,[R-(E)]-1-[[[1-[3-[2-[7-氯-2-喹啉)乙烯基]苯基-3-[2-(1-羟基-1-甲基乙基)苯基]丙基]硫]甲基]环丙烷乙酸钠。分子式∶C35H35CINNaO3S。分子量∶608.18。 |
不良反应 | 偶见嗜睡、胃肠不适、恶心、腹泻、头晕、多汗、失眠、心悸及一过性ALT升高;偶见皮疹 | 本药的一般耐受性良好,副作用较轻微,通常不需终止治疗。本品总的副作用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 6-14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475名6-14岁儿童哮喘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使用情况。总体上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并与安慰剂接近。 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8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头痛。但头痛发生率在两组之间无显著差异。 在评价对生长速度的影响的临床试验中,本品所表现出儿童用药的安全性特征与以前的描述一致。 累积已有263名6-14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164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5岁儿童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573名2-5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口渴。但口渴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
禁忌症 | 对本药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或2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禁用,如不清楚是否服用MAOI制剂请咨询医生 | 对本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镇痛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2患有抑郁症、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4不得与其他含本品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6如咽 |
口服本药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本药不应该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用的吸入皮质类固醇剂量,但不应用本药突然取代吸入或口服皮质类固醇。 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 :一种系统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