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409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溶于水中,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氯化铵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
不良反应 |
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等刺激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肝昏迷、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者禁用。2镰状细胞贫血患者及代谢性酸中毒患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