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美感 | 护彤 |
生产厂家 |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规格 | 12粒 | 2g*12袋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国药准字H230226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一日3次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不良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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