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美感 | 华而灵 |
生产厂家 |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2粒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325克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与愈创木酚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国药准字H2005138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2片,24小时不超过8片;6~11岁儿童:每6~8小时一次,每次1片,24小时不超过4片。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 |
不良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偶见嗜睡、胃肠不适、恶心、腹泻、头晕、多汗、失眠、心悸及一过性ALT升高;偶见皮疹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药成份过敏者禁用。正在服用或2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者禁用,如不清楚是否服用MAOI制剂请咨询医生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
1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镇痛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2患有抑郁症、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慢性肺部疾病、呼吸困难或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的病人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3吸烟、哮喘、肺气肿引起的长期慢性咳嗽或咳嗽伴有粘痰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4不得与其他含本品成份的药物同时服用。 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6如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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