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美感 | 尼克 |
生产厂家 |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首和金海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2粒 | 8片(白色日用)+4片(蓝色夜用)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国药准字H1095030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白天服日用片,一次1片,一日2次。晚上(睡前)服夜用片,一日1次,一次1片。日用片每天剂量不超过3片,夜用片不超过1片。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日用片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夜用片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盐酸苯海拉明25毫克。 |
不良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运动员慎用。 8夜用片服用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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