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美感 |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
生产厂家 |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2粒 | |
剂型 | 胶囊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08 | 国药准字H4102523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2ml(1支);或遵医嘱。在监护情况下极量为一日6ml(3支)。2岁以下:一次0.5~1ml(1/4~1/2支);2~5岁:一次1~2ml(1/2~1支);大于5岁:一次2ml(1支)。本品不宜连续使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氨基比林0.1g,安替比林40mg,巴比妥18mg。辅料为注射用水。 |
不良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1.过敏性休克,表现为胸闷、头晕、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大汗淋漓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抢救。 2.粒细胞缺乏,紫癜,有时急性起病。 3.皮疹、荨麻疹、表皮松解症等。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
1.肌内注射前应向病人询问是否有吡唑酮类或巴比妥类药物过敏史,有过敏史者应避免使用本品,过敏性体质者亦应慎用。 2.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3.长期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损坏等严重中毒反应。 4.呼吸系统有严重疾病及呼吸困难者慎用本品。 5.体弱者慎用。 6.本品仅对症治疗,在解除高热症状后对因治疗,在应用本品无明显效果时应改用其他方法治疗,避免盲目大量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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