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美感 氨金黄敏颗粒
生产厂家 江西新赣江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规格 12粒 复方制剂
剂型 胶囊剂 颗粒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2108 国药准字H20046526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口服,温水冲服。
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数:
1-3岁,10-15kg,0.5-1,一日3次;
4-6岁,16-21kg,1,一日3次;
7-9岁,22-27kg,1.5,一日3次;
10-12岁,28-32kg,2,一日3次。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柠檬黄、草莓香精。
不良反应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症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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