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呋麻滴鼻液 | 小儿复方磺胺嘧啶颗粒 |
生产厂家 | 南通海尔斯医药有限公司 | 山西星火维敏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毫升 | 每袋含磺胺嘧啶0.8g,甲氧苄啶0.1g |
剂型 | 溶液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71 | 国药准字H14023354 |
用法用量 | 滴鼻用。一次1-3滴,一日3-4次。 | 口服。2~5岁:一次1g;6~12岁:一次2 g。一日2次。温开水冲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呋喃西林2毫克,盐酸麻黄碱100毫克 | 本品为磺胺嘧啶(SD)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两者合用具有协同抗菌作用,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均具有良好抗菌活性。此外在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疟原虫和弓形虫也有抗微生物活性。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普遍存在,尤其如志贺菌属等肠道菌科的细菌,故目前临床上很少使用。本品作用机制为磺胺药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合成叶酸的第一步,而甲氧苄啶作用于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选择性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作用,因此二者合用,可使细菌的叶酸代谢受到双重阻断,具有协同抗菌作用,较单药的耐药菌株减少 |
不良反应 | 偶见一过性轻微烧灼感、干燥感、头痛、头晕、心率加快,长期使用可致心悸、焦虑不安、失眠。 | 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为多见。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 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 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10. 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
禁忌症 | 鼻腔干燥、萎缩性鼻炎患者禁用。 | 1. 对磺胺类药物和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2. 2个月以下婴儿、早产儿禁用。3. 肝肾功能不良者、血液病患者(如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症等)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小儿、孕妇慎用。 2 频繁使用可产生“反跳”现象,出现更为严重的鼻塞,长期使用可造成鼻黏膜损伤。 3 冠心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闭角型青光眼患者慎用。 4 使用后拧紧瓶盖,以防污染。 5 运动员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失水和休克患儿。2.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亦可能过敏。3.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4. 每次服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5. 治疗中须注意(1) 定期周围血象检查,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2) 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 肝、肾功能检查。6. 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7. 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8. 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9. 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3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10. 下列情况不宜应用本品:(1) 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 A组溶血性链球菌刻扁桃体炎和咽炎,因不易清除细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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