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口服五维葡萄糖 | 维生素C片 |
生产厂家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0.1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600 | 国药准字H3502092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克,一日1次。温开水冲服,或与牛奶、豆浆及其他饮料调匀后服用。 | 口服。用于成人: 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 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 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 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 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维生素B10.12毫克,维生素B20.08毫克,维生素C2毫克,维生素D20.002毫克(80单位),烟酸1毫克,葡萄糖适量。辅料为: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能发生维生素D中毒,主要症状是骨痛、肌痛、烦躁、嗜睡、头痛、疲乏、无力、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口内有金属味、夜间多尿、体重下降等。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禁忌症 | 1维生素D增高症患者禁用。 2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3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
尚不确定。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任意加大剂量。 2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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