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口服五维葡萄糖 | 维生素A胶丸 |
生产厂家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100丸 |
剂型 | 散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446 | 国药准字H37023082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克,一日1次。温开水冲服,或与牛奶、豆浆及其他饮料调匀后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2-6岁儿童一次1粒,一日1次,连续服用不超过10日。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维生素B10.12毫克,维生素B20.08毫克,维生素C2毫克,维生素D20.002毫克(80单位),烟酸1毫克,葡萄糖适量。辅料为: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维生素A5000单位 |
不良反应 | 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能发生维生素D中毒,主要症状是骨痛、肌痛、烦躁、嗜睡、头痛、疲乏、无力、恶心、呕吐、便秘或腹泻、口内有金属味、夜间多尿、体重下降等。 | 1 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如一日10万单位以上、连服6个月可引起慢性中毒,表现为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皮肤发痒、干燥和脱屑、颅内压增高。 2 急性中毒可见异常激动、嗜睡、复视、颅内压增高等症状。 |
禁忌症 | 1维生素D增高症患者禁用。2高钙血症患者禁用。3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 维生素A过多症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得任意加大剂量。2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6个月至3岁的婴儿发生率最高。 2 婴幼儿对维生素A敏感,应谨慎使用。 3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清除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4 长期大剂量应用可引起齿龈出血、唇干裂。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 儿童不能长期、大剂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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