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生素C丸 | |
生产厂家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
规格 | 100mg | |
剂型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583 |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50-100毫克。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00-200毫克,一日3次;儿童一日100-300毫克。至少服2周。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n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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