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维生素C颗粒 | 食母生片 |
生产厂家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2g:100mg(维生素C) | 0.2g(以干酵母计)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07 | 国药准字H19999133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包。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儿童一日1-3包。至少服2周。 | 口服。成人一次2~13片,一日3次。咀嚼服用。 |
化学成分 | 维生素C | 本品每片含蛋白质(以干酵母计)不得少于标示量的40.0%。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过量服用可致腹泻。 |
禁忌症 | 无特殊禁忌。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nb |
1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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