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600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 0.1克,辅料为淀粉、糊精、枸橼酸、可压性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腹泻 每日服用1~4克维生素C,即可使小肠蠕动加速,出现腹痛、腹泻等症。 胃出血 长期大量口服维生素C,会发生恶心、呕吐等现象。同时,由于胃酸分泌增多, 能促使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疼痛加剧,严重者还可酿成胃黏膜充血、水肿,而导致胃出血。 结石 大量维生素C进入人体后,绝大部分被肝脏代谢分解,最终产物为草酸,草酸从尿排泄成为草酸盐;有人研究发现,每日口服4克维生素C,在24小时内,尿中草酸盐的含量会由58毫克激增至620毫克。若继续服用,草酸盐不断增加,极易形成泌尿统结石。加之维生素C呈酸性,可使尿酸浓度增高,这样对形成结石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贫血 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C,可减少肠对维生素B12的吸收,致使巨幼红细胞性贫血的病情加剧恶化。若病人先天性缺乏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每日使用维生素C超过5克时,会促使红细胞破裂,发生溶血现象,而产生贫血,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痛风 痛风是由于体内嘌呤代谢发生紊乱引起的一种疾病,主要表现为血中尿酸浓度过高,致使关节、结缔组织和肾脏等处发生一系列症状。而大量服用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剧增,诱发痛风。 静脉炎 静脉注射维生素C时,若速度过快,可引起眩晕或昏厥。再则该药对血管壁有刺激性,久用会产生静脉炎,甚至形成血栓。 月经性出血 人工流产的妇女,应用大量维生素C,如每日服用6克,三日后引起月经性出血。 婴儿依赖性 怀孕妇女连续大量服用维生素C,会使胎儿对该药产生依赖性。出生后,若不给婴儿服用大量维生素C,可发生坏血病,如出现精神不振、牙龈红肿出血、皮下出血;甚至有胃肠道、泌尿道出血等症状。 婴儿消化不良 哺乳期的婴儿大量服用维生素C,可出现不安、不眠、消化不良等症。 儿童骨科病 儿童大量服用维生素C,可罹患骨科病,且发生率较高。 不孕症 育龄妇女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如每日剂量大于2克时),会使生育能力降低。 免疫力降低 长期大量服用维生素C,能降低白细胞的吞噬功能,使机体抗病能力下降。 停药反应 长期大量应用维生素C,其血酸中的药物浓度会比正常人低,这是由于机体“超负荷”后,改变了体内的调节机制加速了对维生素C的分解与排泄,若突然停用,机体仍会保持原有的代谢速度,致使维生素C缺乏,导致坏血病。故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过敏反应 不论口服或静脉注射维生素C,对某些人均可发生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恶心,呕吐,严重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故不能滥用。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 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 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