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 悦康 |
生产厂家 | 常州金远药业制造有限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毫升/瓶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滴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18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氯化钠、氯化钾等。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用悬浮物或变混浊)。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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