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常州金远药业制造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10毫升/瓶 | 40ml/瓶 |
剂型 | 滴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18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氯化钠、氯化钾等。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用悬浮物或变混浊)。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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