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口服补液盐Ⅰ | 悦康 |
生产厂家 | 唐山吉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4.75g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散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58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临用时,将一袋(大、小各一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大包含主要成份葡萄糖11克、氯化钠1.75克,每小包含主要成份氯化钾0.75克、碳酸氢钠1.25克。辅料为: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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