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89 |
国药准字H1302396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10毫升含盐酸苯海拉明20毫克,薄荷脑0.2毫克。 |
17α,21-二羟基孕甾-1,4-二烯-3,11,20-三酮189-醋酸酯。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昏、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以及嗜睡。偶见皮疹、粒细胞减少。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或对其它乙醇胺类药物高度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重症肌无力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使用,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老年人慎用。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