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协美达 | 对乙酰氨基酚 |
生产厂家 | 郑州市协和制药厂 | 安徽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75毫克×24片 | 每片重0.1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8 | 国药准字H34023177 |
用法用量 | 解热镇痛:一次2~3片(每片0.162g),一日3次。抗风湿:一次4~5片(每片0.162g),1日3~4次,或遵医嘱。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0.3~0.6g(一次l~2片),根据需要一日3~4次,一日用量不宜超过2g(7片)。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直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每4~6小时1次;12岁以下儿童每24小时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
化学成分 | 阿司匹林 | 对乙酰氨基酚 |
不良反应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1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ml后出现。 3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禁忌症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 ①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②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③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④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 ⑤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⑥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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