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 利比 |
生产厂家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Merck Serono S.p.A. |
规格 | 10ml:10mg | 132μg(36MIU) |
剂型 | 其他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334 | 注册证号S20170034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0毫升(1支),4~6周为一疗程。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皮下注射44μg(12MIU),每周3次。对专家认为不能耐受高剂量的患者,推荐剂量为:皮下注射:22μg(6MIU),每周3次。 初次治疗必须在有治疗此疾病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进行。 首次使用本品时,为了产生快速减敏作用以减少不良反应,在最初2周内建议给药剂量为8.8μg(2.4MIU)(即44μg(12MIU)药品0.1ml或22μg(6MIU)药品0.2ml);第3-4周,给予22μg(6MIU)(44μg(12MIU)药品0.25ml或全量22μg(6MIU));从第5周起给予全量44μg(12MIU)。 至今为止,尚不清楚患者多长时间可治愈。治疗4年以上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得到证实。建议患者在开始治疗后的4年内至少每隔一年做一次检查。主治医生依个体情况决定长期治疗方案。 |
化学成分 | 本品系甘露聚糖肽的灭菌水溶液,含甘露聚糖肽以甘露糖计不得少于标示量的80%。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βla。 赋形剂为:人血清白蛋白,甘露醇和醋酸钠。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 |
禁忌症 | 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炎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反复呼吸道感染、肿瘤、白细胞减少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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