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10mg | 40ml/瓶 |
剂型 | 溶液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304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0毫升(1支),4~6周为一疗程。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系甘露聚糖肽的灭菌水溶液,含甘露聚糖肽以甘露糖计不得少于标示量的80%。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炎患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反复呼吸道感染、肿瘤、白细胞减少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