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 醋酸地塞米松片 |
生产厂家 | 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10mg | 0.75克×100片 |
剂型 | 其他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91 | 国药准字H4102103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0毫升(1支),4~6周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化学成分 | 本品系甘露聚糖肽的灭菌水溶液,含甘露聚糖肽以甘露糖计不得少于标示量的80%。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地塞米松。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4H31FO6分子量:434.50。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炎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 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反复呼吸道感染、肿瘤、白细胞减少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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