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 威凡 |
生产厂家 | 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规格 | 10ml:10mg | |
剂型 | 其他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91 | 注册证号H20150052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0毫升(1支),4~6周为一疗程。 | 成人用药 口服给药,首次给药时第一天均应给予负荷剂量,以使其血药浓度在给药第一天即接近于稳态浓度。由于口服片剂的生物利用度很高(96%),所以在有临床指征时静脉滴注和口服两种给药途径可以互换。口服给药:如果患者治疗反应欠佳,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300mg;体重小于40kg 的患者剂量调整为每日2次,每次150mg。 如果患者不能耐受上述较高的剂量,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可以每次减50mg,逐渐减到每日2次,每次200mg (体重小于40kg的患者减到每日2次,每次100mg)。 注:*口服维持剂量:体重≥40kg者,每12小时1次,每次200mg,体重<40kg的成年患者,每12小时1次,每次100mg。 老年人用药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 肾功能损害者用药 中度到严重肾功能减退(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发生赋形剂量硫代丁基醚-β-环糊精钠(SBECD)蓄积。此种患者宜选用口服给药,除非应用静脉制剂的利大于弊。这些患者静脉给药时必须密切监测血清肌酐水平,如有异常增高应考虑改为口服给药。 伏立康唑可经血液透析清除,清除率为121ml/min。4 小时的血液透析仅能清除少量药物,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损害者用药 急性肝损害者(谷丙转氨酶ALT/GOT和谷草转氨酶 AST/GST增高)无需调整剂量,但应继续监测肝功能以观察是否进一步升高。 建议轻度到中度肝硬化患者(Child-Pugh A和B)伏立康唑的负荷剂量不变,但维持剂量减半。 目前尚无重度肝硬化者(Child-Pugh C)应用本品的研究。 有报道本品与肝功能试验异常增高和肝损害的体征(如黄疸)有关,因此严重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权衡利弊。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测药物毒性。 儿童用药 伏立康唑在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在治疗性研究中共入选年龄为12-18岁的侵袭性曲霉病患者22例,分别给予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即每12小时1次,每次4mg/kg,12例(55%)患者治疗有效。 青少年(12到16岁) 在治疗研究中,对伏立康唑在青少年中的药代动力学特性研究的很少。 |
化学成分 | 本品系甘露聚糖肽的灭菌水溶液,含甘露聚糖肽以甘露糖计不得少于标示量的80%。 |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发热,偶见皮疹。 | 在治疗试验中最为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视觉障碍、发热、皮疹、恶心、呕吐、腹泻、头痛、败血症、周围性水肿、腹痛以及呼吸功能紊乱。与治疗有关的,导致停药的最常见不良事件包括肝功能试验值增高、皮疹和视觉障碍。 |
禁忌症 | 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和支气管炎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反复呼吸道感染、肿瘤、白细胞减少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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