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萘普生胶囊 | 塞欧斯 |
生产厂家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2克X10粒X2板/瓶 | 7.5mg*6s |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012 | 国药准字H20010205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一次0.25~0.5g,早晚各一次,或早晨服0.25g,晚上服0.5g;②止痛,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③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首次0.75g,以后一次0.25g,每8小时一次,直到急性发作停止;④痛经,首次0.5g,以后必要时0.25g,每6~8小时一次。 (2)小儿常用量:抗风湿,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2次 |
成人 骨关节炎 7.5-15 mg qd。类风湿性关节炎 15 mg qd,根据治疗反应,剂量可减至7.5 mg/日。晚期肾衰竭血液透析病人 剂量不应高于7.5 mg/日。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分子式:C14H14O3 分子量:230.26 | 美洛昔康,其化学名为4-羟基-2-甲基-N-(5-甲基-2-噻唑基)-2H-l,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分子式:C14H13N3O4S2 分子量:351.40。 |
不良反应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胃肠道反应,如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贫血,瘙痒、皮疹 ,轻微头晕、头痛 ,水肿。 |
禁忌症 | 对本品或同类药有过敏史,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均应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后出现哮喘、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影响尿5-羟吲哚醋酸(5-HIAA)及17-酮类固醇的测定值。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哮喘、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肝肾功能不全。 (4)长期用药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血象及眼科检查,须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而调整剂量,一般应用最低的有效量。 |
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慎用,若出现消化道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加重肾脏失代偿。虚弱或衰竭病人,可能有肾、肝及心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慎用。使用本品和利尿剂的病人应补充足够的水,在治疗开始前监控肾功能。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