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芬那克 | 欧化吉维 |
生产厂家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20g:200mg | 20mg |
剂型 | 凝胶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5 | 国药准字H44024029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化学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主要成分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不良反应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发生率1%~3%。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 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5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 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即停药。 6过量中毒时应即行催吐或洗胃,并进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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