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304 |
国药准字H32024140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成人常用量 口服1抗风湿:每次0.3~0.6g,依病情轻重每天服3~4次;2镇痛(轻至中等度疼痛或痛经):每次0.15~0.3g,每4~6小时一次。成人一日最大限量为3.2g。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化学成份为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分为非诺洛芬钙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胃肠道症状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烧心、便秘、消化不良等。严重者可有胃溃疡、出血和穿孔;2其他有头痛、头晕、困倦、下肢浮肿。偶有使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有时肝酶可以一过性升高;3过敏性皮疹、皮肤搔痒亦有发生。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该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3阿司匹林及其它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诱发的哮喘、鼻炎、风疹等患者禁用该药。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出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对诊断的干扰:(1)因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出血时间可延长:(2)本品可使血钾浓度增高;(3)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本品可影响血T3的测定结果(假性升高)。3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