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必得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芬必得 牛磺酸颗粒
生产厂家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诚济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0.3g*20s 0.4克*12袋
剂型 胶囊剂 颗粒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062 国药准字H11021423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化学成分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烷酮。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克,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症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 如服用过量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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