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环吡酮胺软膏 |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
生产厂家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5克:0.15克 | 复方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94 | 国药准字H13024100 |
用法用量 | 外用。均匀涂于患处,1日2次,涂后应轻轻搓揉数分钟,2周为一疗程;治疗甲癣,应先用温水泡软并削薄病甲后,涂药包扎,治疗第一个月每2天1次,第二个月每周2次,第三个月每周涂药1次,至痊愈为止。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化学成分 | 环吡酮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发红,瘙痒,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症状加重应向医师咨询。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禁忌症 | 除非绝对必要,才可将此药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避免接触眼睛,不得内服。 3 涂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 如药品性状发生改变应停止使用。 5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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