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苯达唑片 | 甲硝唑片 |
生产厂家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20片/盒 | 0.2g*100s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901 | 国药准字H37022894 |
用法用量 | 口服。 1 成人常用量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疗程间隔为7~10日。 2 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1、成人常用量 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 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 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疗程7日。 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 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 |
化学成分 | 阿苯达唑化学名:[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分子式:C11H16N2O·HCl分子量:228.72 | 甲硝唑【化学名】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 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 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1 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 2 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 3 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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