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磷酸哌嗪片 | 磷酸氯喹 |
生产厂家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0.5g | 0.075g。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49 | 国药准字H50021199 |
用法用量 | 口服,无需禁食,便泌者需加服导泻药。 1.驱蛔虫 成人常用量一次2.5~3g,睡前顿服,连服2日。小儿一次按体重80~130mg/kg,一日量不超过2.5g,睡前顿服,连服2日。 2.驱蛲虫 成人常用量一日为1.5~2g,2次分服,连服7~10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2次分服,一日量不超过2g,连服7~10日。 |
1. 成人常用量 (1) 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o.75g。 (2) 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 (3) 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 (4) 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o.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o.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 2. 小儿常用量 (1) 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 (2) 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磷酸哌嗪。 | 本品主要成份磷酸氯喹。 |
不良反应 | 1 本品毒性低,副作用较轻,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感觉异常、荨麻疹等,停药后很快消失。过敏者可发生流泪、流涕、咳嗽、眩晕、嗜睡、哮喘等。 2 白内障形成、溶血性贫血(见于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等较罕见。 |
1. 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 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 3. 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 4. 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 5. 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 6. 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 7. 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不全,有神经系统疾病或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 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然后再服用本品。 2 本品可影响血清尿酸而影响检测结果(使数值降低)。 3 本品对儿童具有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服用。 |
1. 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牛皮癣及精神病患者慎用。 2. 本品可引起胎儿脑积水,四肢畸形及耳聋﹐故孕妇禁用。 3. 耐氯喹者效果不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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