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168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无需禁食,便泌者需加服导泻药。1.驱蛔虫 成人常用量一次2.5~3g,睡前顿服,连服2日。小儿一次按体重80~130mg/kg,一日量不超过2.5g,睡前顿服,连服2日。2.驱蛲虫 成人常用量一日为1.5~2g,2次分服,连服7~10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2次分服,一日量不超过2g,连服7~10日。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磷酸哌嗪。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1 本品毒性低,副作用较轻,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感觉异常、荨麻疹等,停药后很快消失。过敏者可发生流泪、流涕、咳嗽、眩晕、嗜睡、哮喘等。2 白内障形成、溶血性贫血(见于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等较罕见。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肝肾功能不全,有神经系统疾病或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然后再服用本品。2 本品可影响血清尿酸而影响检测结果(使数值降低)。3 本品对儿童具有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服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